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
经市环保指挥中心专家会商,受冷空气过程影响,全市气象条件逐步有利于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按照市政府通知要求,区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自12月4日10时起终止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全区要继续按照《唐山市丰润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丰润办字[2017]24号)的规定落实各项减排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网格化环境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