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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润区农牧局关于遴选农作物秸秆还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来源: 丰润区人民政府 作者: 2017-08-12 2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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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山市丰润区已被列为2017年农作物秸秆还田利用试点项目县区,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和上级文件要求,需确定实施主体。

  凡有意在区内从事或计划从事农作物秸杆还田利用作业的农机(农业)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草食畜养殖场(户)及相关涉农公司(可以在公示期办理相关证照手续)均可报名。

  项目内容是对有关玉米秸秆收割、储存、加工机械购置及运行作业等进行补贴。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2017年8月11日-13日到区农牧局科教科登记,公示结束后将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及支持的对象,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材料包括拟承担项目建设申报表、玉米秸秆综合利用主体营业执照、企业简介、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

  联系电话:5169567

  联系人:张立红手机:13582591288

  地址:唐山市丰润区农业畜牧水产局科教科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一

关键词:丰润区,项目,方案

责任编辑:张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