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依法依规,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坚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认真执行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在审批过程中严格按以下六个方面对建设项目加以衡量: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符合我区环境功能区划及城区总体发展规划;是否做到清洁生产;是否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是否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是否维护或改善地区环境质量。凡符合要求的,从速办理;凡不符合要求的,严格控制。对改扩建项目要求必须“以新带老”,淘汰原有落后生产工艺设备。
二是优化服务,全力推进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坚持服务优先,对满足环境准入条件的项目,简化手续,加快评估、缩短时限。对列入全区重点项目的,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主动服务,提前介入,动态跟踪,及时与上级环保部门沟通、协调,解决重点项目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于前期工作不够完善、要件不全的项目,耐心沟通,主动在技术和政策上提供服务、咨询和指导,切实为项目建设提供有效服务。
三是加强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这局在日常环境执法中严查“未批先建”、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等环境违法行为,有效的促进了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截至目前,共审批建设项目117个,验收7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