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向省纪委举报
11月1日起“冀O”牌停用 发现可向省纪委举报 日前,记者从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11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一律停止使用“冀O”号牌,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组织开展路面集中查缴行动,加大检查力度,对继续使用“冀O”号牌的车辆,一律认定为“无牌无证”交通违法行为,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罚款、扣分、拘留等严肃处理。 据悉,凡违法车辆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相关领导的责任。省纪委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0311—87807161 。 据了解,截止10月14日,全省已有14598辆“冀O”牌照车辆换发了普通地方号牌,占总数的92.03%。按照省公安厅向社会做出的公开承诺,10月31日前,完成全省“冀O”号牌车辆换发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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