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扶持煤炭企业发展 行业“寒冬”政策“暖冬”
2012年起,煤炭行业结束了“闭着眼睛都赚钱”的黄金十年。 2014年,煤炭企业的日子依然不好过,供给过剩、库存高、煤价持续下跌,再加上进口煤炭不断涌入国内,煤炭行业“寒冬”依旧。 如何应对“寒冬”,量身定做适合自己的解决方案,同样是唐山煤炭行业关注的热点。 在煤炭市场下行的压力下,一方面是煤炭企业“苦练内功”,积极主动应对市场;另一方面,国家也迅速出台了相关政策和意见帮助地方煤炭企业共渡难关。 为破解这一难题、扭转局面,促进煤炭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江西省萍乡市于近日出台了《关于支持煤炭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萍乡煤企平稳度过行业“寒冬期”保驾护航。 该《意见》是否对唐山的煤炭行业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我们不妨来看看萍乡市是如何制定的应对措施。 加快煤矿改造重组 《意见》提出,萍乡市将加快推进煤矿提升改造、兼并重组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目前,该市已成立全市“3改6煤矿验收工作和兼并重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影响提升改造、兼并重组突出问题的方法、途径。制定具体措施为煤矿提升改造、兼并重组提速增效,对符合条件的,妥善合理地加以解决,简化办事程序,加快手续办理,加快3改6煤矿提升改造和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进程。 同时,通过兼并重组和资源整合等方式,促进煤炭集约化生产,提高产业集中度,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强化整顿关闭,淘汰落后产能,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任务。 此外,《意见》提出我市将加快推进标准化矿井建设。按照省政府推进标准化矿井建设的要求,对照我市制定的二级标准化达标体系,加大煤矿固定资产投资力度,提升矿井的装备建设水平,节约成本,减化程序,积极探索适合南方煤矿实际的“四化”矿井建设。 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面对持续低迷的煤炭市场,萍乡市还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宏观政策支持,争取国家支持煤炭产业扶持项目和资金。通过进一步强化政府安全监管职责,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制度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工作到位,扎实做好煤矿安全工作。 简化各种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对煤矿企业的监管和处罚依法依规按程序行使职责,对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处罚行为坚决预以纠正;对部门制定的监管措施进一步简化,精简复产复工验收、煤矿检修、月度作业计划、采掘方案评审、火工产口管理、“站栏”审批等程序。 |
关键词:新政,扶持,煤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