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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法》下月公示 品牌授权制仍将保留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2014-11-15 16:4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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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十年来一直饱受争议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终于要寿终正寝。上周南都记者获悉,在经过最后一轮业内意见征询后,由商务部主持的《销售办法》修订版将于下个月在商务部网站上进行公示。

  更加注重保护经销商利益

  作为规范国内汽车品牌销售行为的规定,《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修订时刻牵动着整车厂家和经销商的心。2005年出台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旨在规范当时杂乱无序的市场,“品牌授权制”成为最有效的行政规范手段。但正是这项规定,被认为构筑了一个严重不平等的厂商关系:厂家过于强势,抢占了汽车销售服务中绝大部分利润,进而引发价格与市场垄断,引发与经销商不断升级的矛盾冲突。

  深受其害的经销商一直在呼吁要改变现状,并去年终于得到商务部回应。商务部去年开始着手修订,并初步形成了细则。但接下来的协商始终难以达成一致,多次讨论后草案均被搁置。一个多月前,商务部连续组织了三次座谈会,分别邀请经销商、厂商和专家对新《销售办法》进行意见征询。几次停滞、几次推动,背后的利益博弈各方都讳莫如深。

  厂家与经销商争议的一大重点在于是否应保留品牌授权制。长期弱势的经销商认为,正是品牌授权制给予了厂家绝对权力,只要不配合厂家,经销商随时可以被解除授权。今年8月1日,《工商总局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出台,汽车经销商获得了可以销售任何多个品牌汽车的自由,这一度被视作品牌授权制取消的信号。

  不过,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有形市场分会副理事长苏晖称,新《销售办法》并未放弃授权制。“外界总认为是品牌授权制导致了厂家过于强势,导致了行业垄断。其实授权制本身没有问题,问题在于汽车厂家将这种权力放大,借势搞垄断,而经销商又缺乏必要的保护,”苏晖表示,授权制是大部分零售行业普遍推行的合理模式,因此不会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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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汽车,销售,办法

责任编辑:张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