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底唐山需淘汰黄标车11.8万辆
编者按:近日,唐山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唐山市2013-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对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展示了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坚定信心和决心,吹响了唐山市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集结号、冲锋号。唐山作为一个重工业城市,具有能耗高、污染物排放量大的特点,大气污染治理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同时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是转作风、见行动、惠民生、聚民心的紧迫任务。11月1日,唐山召开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新闻通报会。唐山市发改委、环保局、公安局、城管、交通局、住建局、农牧局、工信局等部门及唐钢集团、冀东水泥等代表企业参加了本次新闻通报会,各单位及企业分别介绍了在大气污染治理行动中的措施。本网将持续关注,作系列报道。 长城网唐山11月2日电(肖曼)“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是影响城市空气质量的一个重要污染源。唐山市将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积极落实淘汰黄标车、淘汰落后装备等各项工作,到2015年年底,唐山共需淘汰黄标车118109辆。 据了解,唐山市为严格新车注册登记,全市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在办理新车注册登记业务时,都要先进行“业务预查询”,如其名下有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或未按规定时限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黄标车”,必须先期办理注销或年检业务后,才准许办理其它车驾管业务。交警车管部门对注册登记满两年的各类货运车辆、注册登记满5年的其它车辆、各类出租车、营运客车、出租车转非和营运转非客运车辆、未能达到“国IV”尾气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一律不予办理转入登记。对达到报废标准上路行驶机动车,一经发现,一律予以扣留并强制报废;对无检验合格标志或伪造变造检验合格标志上路行驶的黄标车,一律顶格处理;对未粘贴、未申领绿色环保标识的车辆,一律按照黄标车的管理规定处理。 唐山市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支队负责人表示:“到2015年年底,唐山市共需淘汰黄标车118109辆,通过前期工作,已淘汰79568辆;市环保部门共发放环保检验合格标志24.7万个,其中黄标10200个,绿标236800个。” |
关键词:唐山,大气污染治理,黄标车,环保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