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结束
10月30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树彦主持会议,并就开展人大代表走访选民扶贫济困、组织开展代表集中视察和落实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动员大会精神讲了具体意见(讲话摘要另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少清、赵山、刘桂东、李全民,秘书长王宝兴和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唐山市2013年市本级和两个开发区预算调整的决定(决定另发);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对首批严重污染企业及落后装备实施关停取缔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对该报告的审议意见;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贯彻实施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对该报告的审议意见;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对该报告的审议意见;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任免名单另发)。 会议期间,委员们继续进行分组审议。 在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多年来,市政府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新形势下城市民族工作的总体要求,以《条例》为依据,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着力保障和改善少数民族民生为重点,以健全民族工作机制为载体,努力加快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切实维护了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针对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权益,积极探索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机制,妥善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进一步健全城市民族工作机构和网络,努力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 会议还分组审阅了人事任免材料。 市政府副市长曹全民,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彦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树勇,市人大常委会各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
关键词:人大,常委会,安树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