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 杜宇昕 摄
长城网唐山讯(记者 杜宇昕)11月22日,唐山市召开曹妃甸海事局全力服务世界一流综合贸易大港建设新闻发布会。发布会全程实录如下:
曹妃甸海事局副局长罗迅:
尊敬的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很荣幸邀请到各位新、老朋友。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曹妃甸海事局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当前,唐山市坚持“一港双城”战略布局,进一步围绕释放港口这一核心战略资源,全力建设世界一流综合贸易大港,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全面开创新时代“三个努力建成”“两个率先”新局面。
发展蓝色经济,建设综合贸易大港,海事务必先行。今年以来,我局全力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站位“一港双城”战略,主动作为,靠前服务,着力提升曹妃甸辖区海事安全监管能力和服务发展水平,为港航经济发展创造优质的海上营商环境。下面,我重点发布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全力做好冬季LNG海上运输保障工作,服务清洁能源海上进口通道高效畅通,力保京津冀冬季民生供气。
曹妃甸LNG接收站是保障京津冀地区特别是北京市天然气调峰和供应安全的重要站点,也是河北唯一的海上进口天然气通道。自2013年通航运营以来截止到2018年10月,曹妃甸港已安全接卸天然气1340万吨,外输171亿方。其中高峰期北京用气量的一半来自于该接收站。今冬明春取暖期,预计到港LNG船舶37艘,最高单月靠泊达11-12艘,接卸艘次将创5年来历史同期新高,冬季保供压力前所未有。
为最大程度做好2018-2019年度冬季天然气保供海事监管和服务工作,我局制定了7项服务保障措施。一是建立实施由海事、引航、拖轮、码头、船舶、代理参与的“六方”合作机制,建立LNG船舶日报告制度、月度会商制度及恶劣天气海况应对的应急磋商协调机制,科学配置引航、拖轮资源,及时了解各方需求,抓准大风大雾间隙,抢抓LNG船舶进出港。二是进一步缩短LNG船舶在港时间,在办理船舶港内安全报备、船员任解职、港建费征收等业务时,凡是涉及LNG船舶的,在符合办理条件且符合安全、防污染要求的情况下,立即做出同意许可或准予报备的决定,实现LNG船舶手续快速办理。三是在距离LNG码头较近的水域,设置引航员应急登轮点,供恶劣天气等特殊时段使用,进一步消除不利因素对LNG船舶进出港的影响。四是在曹妃甸海事基地设置直升机临时起落点,在LNG保供期间供直升机应急接送引航员时使用。五是对LNG船舶进出港实施交通管制,并结合航路通航环境复杂程度安排海事巡逻船监护。六是结合LNG码头生产需求和引航站引航员调度情况,统筹LNG船舶进港、出港的有效衔接,实现靠离泊的联动指挥。七是办理LNG船舶安检、行政处罚、海事调查等业务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完成相应业务流程,为船舶快进快出提供便捷服务。
今年冬季保供工作启动两个月以来,我局已成功组织12艘次LNG船舶安全进出港,接卸天然气88.48万吨,外输11.8亿立方米,有力保障了京津冀地区特别是北京民生用气,服务群众温暖过冬。
二、调整优化曹妃甸水域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进一步打造渤海西部“海上高速公路”,服务京津冀海事监管一体化。
曹妃甸水域是船舶进出曹妃甸港以及天津港、黄骅港等渤海西部港口群的海上通道,是渤海西部船舶交通流最为密集的区域。2009年12月1日,交通运输部在曹妃甸水域正式实施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有效规范了船舶交通流,提高了通航效率,为渤海西部港口群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近年来,随着曹妃甸港口规模的不断壮大,船舶交通流持续攀升,船舶大型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年船舶交通总量达8万艘次,原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已不能适应曹妃甸港强劲的发展需求,迫切需要优化渤海西部水域通航资源,落实好京津冀海事监管一体化要求,更好的发挥引导和规范船舶交通流的作用。
在河北海事局大力支持下,我局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完成了曹妃甸水域定线制和报告制的修订工作。2018年4月,交通运输部发布了《曹妃甸水域船舶定线制(2018)》和《曹妃甸水域船舶报告制(2018)》,并于2018年7月1日实施。2018版定线制更加符合曹妃甸海域的航行习惯,并对船舶交通流进行分隔,能够进一步降低船舶的通航风险;同时,也简化了船舶报告内容,落实了海事便民服务原则。新的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实施,为曹妃甸建设综合贸易大港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
三、健全应急救助体系,提升应急保障能力,保障人民群众海上生命财产安全。
在防抗灾害性天气方面,我局与气象部门建立了长期合作机制,强化气象预警、共享气象信息,在突发海上恶劣天气、重要活动和重点时段,气象部门可提供精准的气象服务。2018年夏季唐山沿海两次台风过境,这在历史上鲜有发生,在应对台风经验相对匮乏的情况下,我们成功组织应对,实现了“零事故”“零险情”。
在提升应急处置实战能力方面,实施海空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在海上突发险情处置中实现海空立体式搜寻救助。通过防抗寒潮大风等综合应急演练,进一步锻炼了海上搜救突击队伍的整体反应能力。
此外,我局与唐山市公安局海上特别行动支队建立了《联勤联动协作机制》,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内河船从事海上运输行为,查获并移交砂石船7艘,有效遏制了内河船舶险情的发生。2018年1-10月,我局共组织海上搜救行动6次,成功搜救遇险人员42人,救助成功率达100%。
四、深化政务服务“一站式”办理,扎实推进海事放管服改革,为港航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海上营商环境。
我局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一站式”改革,将船舶管理类、船员管理类行政许可业务的审核、审批职责授权政务中心履行,进一步提高了办事窗口服务能力和效率,群众满意度保持在99%以上。
配套出台了《窗口服务标准化制度》、《政务办理绿色通道制度》、“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用跑”行政许可项目清单等多项保障措施,网上业务办理比例超过80%,2018年前三季度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备案等各项海事业务近四万件,其中当场办结业务占比近98%,非当场办结业务办结时间平均缩减10%以上。
五、立足专业优势,服务综合贸易大港建设,助力高质量发展。
积极推进了口岸“大通关”建设,正式上线运行“中国(河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系统,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手续网上办理率超过90%。牵头组织海关、边检等口岸单位开展联合登临检查工作,进一步压缩通关时间,对靠泊曹妃甸综合保税区码头的船舶实施快速抽检,开通查验手续办理绿色通道。
注册登记了首艘曹妃甸籍船舶“信洋新时代”轮,为吸引航运公司、船员培训机构落户提供了有利条件,也为推进船舶融资、交易、租赁、保险等产业后续发展奠定了基础。2018年1-10月,征收上缴港口建设费12.89亿元,为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重要的资金保障。
开展了40万吨矿石船满载直航靠泊曹妃甸港的适应性研究,累计保障23艘次40万吨矿石船安全靠泊,助推曹妃甸打造北方最大的矿石集散中心、交易中心。
推进“智慧交管”建设,研发应用了船舶交通管理智能系统,实现辖区船舶全方位动态监管。该系统应用以来,单船进出港时间平均减少15分钟,交通组织效率提升30%。据统计,2018年1-10月份,曹妃甸港完成货物吞吐量2.7亿吨,同比增长13%,持续保持较快发展态势。
各位媒体朋友,曹妃甸海事局将继续围绕“一港双城”战略,积极服务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综合贸易大港,助力唐山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水上交通安全保障和优质的海事服务。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