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减排 加快发展环保产业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抓好《行动方案》落实和预警调控。一是督促各地区尽快出台贯彻落实国办印发的《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实施办法,加大对实现节能目标困难、能源消费增长过快地区的监督检查。二是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对《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三是在宏观调控中坚持节能减排不动摇,认真研判形势,提出针对性措施,倒逼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定期发布各地节能目标完成进展情况晴雨表,增加能耗增量(增速)预警,督促各地做好预警调控。四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配合中办、国办修改完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争取尽快出台。 (二)做好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的运用。发挥2013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的监督警示和激励作用,一是尽快将2013年度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考核报告报国务院,考核结果经国务院同意后向全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对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的地区,请国务院领导同志约谈省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三是考核等级为未完成的地区,有关负责人在考核结果公布后一年内不得评优树先和提拔重用。 (三)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按照国务院确定的目标,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特别要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把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审查作为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重要手段。一是对能耗增量(增速)超过年度控制目标的地区,暂停新建高耗能项目能评审批;新建高耗能项目能效水平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和化工行业新增产能,实行能耗等量或减量置换。二是实行能评负面清单制度,研究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能评预警调控体系和能评在线统计监测系统。三是加快修订发展改革委6号令,建立集中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能评制度,实行评审、验收、监督闭环管理。 (四)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减排。持续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推动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公布万家企业2013年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评价结果。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开展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低碳工业园区试点。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推动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深化“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实施高速公路不停车自动交费系统全国联网工程,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行动。完善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及考核办法,推进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推动开展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 (五)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一是加强今年已下达项目的督促落实,确保项目尽快实施、发挥作用。二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要把发展节能、资源循环利用、环保产业作为扩内需、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着力点,加大扶持力度。三是挖掘节能环保市场潜力,组织重点用能排放单位进行能源审计和排放核查,开展对标活动,明确改造目标任务,为实施改造打下良好基础,并为“十三五”规划编制提供可靠保证。四是鼓励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推广。征集、梳理节能减排先进技术,发布先进技术产品推广目录,对重大技术通过召开现场会等形式予以推广。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发布空调、冰箱等市场上能效最高的终端用能产品目录,乙烯、粗钢等高耗能产品单耗最低的企业单耗水平,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推动煤炭清洁利用,大力推广使用型煤、洁净煤等技术。 (六)完善经济政策和市场化机制。一是进一步扩大基于能耗、环保水平的行业差别电价政策。加快推进资源税、环境税改革,使资源类产品价格真正体现资源稀缺性、环境损害成本。二是深入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研究,尽快出台污染第三方处理意见,在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园区污染集中治理等重点领域开展试点。三是完善支持清洁生产的鼓励政策,推动企业加快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七)抓好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会同中宣部,持久深入地开展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组织开展好曝光泔水缸行动、绿色照明行动、资源循环利用行动、人人节水行动、节约一粒粮行动、节能利民行动、试点示范问效行动等,提供有关素材,配合媒体做好宣传。 |
关键词:发改委,节能减排,发展,环保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