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侮辱他人 迁安一女子被行政拘留
日前,因为个人私愤,迁安女子杨某在网上恶意发布他人的电话号码,并发表带有侮辱性的语言,给当事人生活造成极大地不便。接到报警后,迁安警方将违法嫌疑人杨某成功抓获。日前,杨某因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以行政拘留。 2013年11月7日14时许,迁安市公安局扣庄派出所接辖区村民于某(女)报案称,有人在网络QQ空间上泄露其本人的手机号码,并发表了侮辱性言论,导致好多陌生人给其打电话或是发短信,严重干扰了她的正常生活。 接报后,办案民警一方面立即与当事人于某进一步了解情况并调查取证;一方面与网络监察大队取得联系,根据当事人于某提供线索追查违法嫌疑人。经过大量的工作,11月11日案情终于得以水落石出。 经查,违法嫌疑人杨某是当事人于某前夫的现任妻子,杨某从其丈夫李某手机中得知于某手机号后,于11月2日在腾讯微薄、QQ空间等网络上,发布了有损当事人于某的侮辱性语言并还同时公布了其电话号码,最终导致于某经常接到来自陌生人的电话和短信骚扰,严重干扰了于某的正常生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二条五项,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目前,杨某已被依法执行行政拘留,受到了法律的制裁。(燕赵都市报冀东版通讯员马宏艳李建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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