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早8时01分,河北高速交警丰南大队值班室接到报警,唐津高速唐山方向25公里处有两辆重型货车发生追尾事故,现场有大量货物散落。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事故车分别占据第一、二车道,大量荔枝散落在路面。经调查,后车驾驶员薛某驾驶辽H牌照重型货车行驶至唐津高速唐山方向25公里处,因“犯困”未及时发现前方情况并采取措施,与因拥堵缓行的赵某驾驶的鲁V牌照重型厢式货车尾部相撞,随后又与左侧中央护栏相撞,造成两辆货车及所载货物受损,驾驶员薛某轻微受伤。最终,交警认定后车驾驶员薛某因疲劳驾驶、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高速交警提醒:疲劳驾驶会导致驾驶员出现视线模糊、思考停滞、动作迟缓等,极易引发事故。驾驶员长途行车应保证充足休息,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个小时,停车休息应不少于20分钟,尽量避开午后和后夜易疲劳时段行车,如需停车休息请到就近的服务区或驶出高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