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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人注意!4月起企业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时间调整为每月15日至20日

来源: 长城网  作者:魏蕾 肖玉宏 金宗明
2020-04-08 11: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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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唐山讯(通讯员魏蕾 肖玉宏 记者金宗明)4月8日,记者从唐山市人社局获悉,企业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时间调整为每月15日至20日。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工作要求,全省将从2020年4月起统一企业养老保险待遇的发放时间,即基本养老金支出(含取暖补贴)、丧葬抚恤补助支出以及其他项目支出安排在每月15日至20日期间。请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相互转告。

关键词:养老保险,待遇,企业责任编辑:金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