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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召开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冯喆
2019-12-30 12: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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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冯喆 摄

  长城网唐山讯(记者冯喆)12月30日,唐山市召开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会全程入下。

  唐山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王鹏程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唐山市司法局是2018年底全市机构改革中,由原市司法局和原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两部门重组而来,在负责原工作职能的同时,还承担着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今年9月,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市司法局联合市中院在我市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由人民法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免费的辩护或提供法律帮助,旨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目的是做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宣传工作,希望各新闻媒体大力支持!

  下面,我介绍一下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各位成员:市司法局副局长郭日新先生;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处处长王路先生;市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李媛女士。

  首先,请郭日新副局长介绍我市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有关情况。

  唐山市司法局副局长 郭日新

  按照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关于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9月12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唐山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市本级以及路北区、路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丰润区、丰南区、曹妃甸区、迁安市、滦南县共8个县区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这一制度的推行标志着试点地区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通知法律援助机构,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免费的辩护或提供法律帮助;如果被告人在审判期间未获得律师辩护的,二审法院将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随着这一制度的实行,试点地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将会大幅增加,对律师刑事法律援助辩护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截止到目前,试点地区已受理刑事通知辩护案件672件,刑事案件律师辩护覆盖率达到100%。

  一、重要意义

  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举措。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保障司法人权、促进司法公正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目的就在于让每一件刑事案件都有律师辩护和提供法律帮助,通过律师发挥辩护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彰显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文明进步。

  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具体举措。提高律师辩护率,是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的内在要求。强化律师辩护权,是实现证据出示在法庭、事实查明在法庭、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等的重要保障。律师充分行使辩护权,有利于控辩双方有效开展平等对抗,审判发挥居中职能作用,避免庭审流于形式,促进刑事诉讼制度进一步完善。

  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是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际举措。全面依法治国对律师制度改革提出了新要求,要求律师队伍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执业水平,要求律师辩护代理工作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为所有刑事案件被告人提供律师辩护及法律帮助,丰富了刑辩律师的工作内容,提升了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作用,是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际步骤。

  二、保障措施

  为了保障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多措并举,全力推进。一是加强刑事法律援助专业律师团队建设。我局筛选了素质过硬、业务精良、有一定实践经验的100名骨干律师,组成刑事法律援助律师辩护团队。并分五期对律师团队进行了“小班式”专门培训,在政治觉悟、业务能力、办案流程等方面进行了“一对一”详细讲解。各试点县区根据自身的律师资源均建立了刑事辩护律师全覆盖律师名库,充实办案律师数量。根据案情难易程度、律师的专业特长和执业年限等因素,确定指派律师,为做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提供了队伍保障。二是加强与法院的衔接配合。我局积极与市中院沟通,建立了联络员会议制度,确定了由16名试点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的联络员会议,重点对通知辩护的程序、内容、期限进行了细化和规范,建立完善了指派流程、信息回馈、办案程序等相关制度,并及时分析解决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畅通了法院通知、法援指派、律师办案各环节之间的衔接,为做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建立完善值班律师制度。为了便于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寻求法律帮助,我局在市县两级法院、看守所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选派值班律师常年进驻。对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由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对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由值班律师负责转交法律援助机构审批;对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由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并参加见证认罪认罚具结活动,使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法律帮助体现在刑事侦查、审查起诉、刑事审判各个环节。四是提高指派和办案效率。为了提高指派律师的效率,我局坚持自我加压,严格实行“4个当天”原则,即当天梳理法院指定辩护人通知书,当天完成审批工作,当天指派律师,当天律师联系法官,有效地提高了指派案件的工作效率。为律师尽快介入案件提供了便利。为了提高律师办案效率,我局进一步细化了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办案流程,要求律师接到指派通知后,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阅卷、会见等基础工作,确保在审期内完成全部刑事辩护任务。五是加强刑事辩护案件的质量监管。我局重新梳理了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和标准,对律师在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阅卷、会见、辩护等程序提出了具体细节要求,规范了办案过程;建立了严格的刑事案件案卷归档管理办法,明确了入卷内容和归档顺序,实现了案卷归档的规范化;建立了刑事案件回访制度,定期回访办案机关、当事人,确保案件回访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三、下步打算

  为做好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试点工作,我们下一步打算重点做好以下4项工作:一是统筹调配律师资源,落实经费保障。市局要统筹调配律师资源,解决律师资源分布不均、部分地区律师资源不足的问题;要积极联系协调财政部门出台有关政策措施,增加法律援助经费,逐步提高律师办案补贴标准;探索建立办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律师办理案件难易程度、服务质量等发放办案补贴,体现差异性,提高律师工作积极性。二是高度重视律师代理辩护案件质量,严格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建立刑事案件律师辩护跟踪制度,综合运用旁听庭审、回访受援人等方式,全面掌握律师办理案件质量情况;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刑事案件质量评估办法,建立我市刑事案件质量评查标准,每年初对上一年度办结案件进行全面评查,不断提高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水平。三是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宣传,增加社会公众的知晓度。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要适时在全市有影响的报纸上宣传各地优秀的经验做法,扩大影响,为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四是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经验总结,适时在全市推开。要深入试点县区广泛调研,对试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要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以点带面,适时在全市推开。

  唐山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王鹏程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需要提问的记者朋友举手示意,并在叫到提问前通报所在媒体然后提问,谢谢!

  记者:在刑事全覆盖试点工作推开后,全市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案量大概会增加多少?

  唐山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处处长 王路

  刑事辩护全覆盖以前,我市9家试点单位每年办理法院指派的刑事辩护案件约150件。刑事辩护全覆盖政策出台后,我局对往年刑事审判数量和聘请律师情况进行了认真调研和分析,预计我市9家试点单位每年办理法院指派的刑事辩护案件数量将超过3000件,增幅达到20倍。

  记者: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中,法律援助律师办理案件是否是无偿的?

  唐山市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 李媛

  首先,我想强调法律援助是公益性的。无论是当事人申请类案件,还是通知辩护案件,当事人不需要付出任何费用。其次,市政府已将法律援助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内容,并列支专门费用,对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律师给与适当补贴。

  记者:社会律师对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怎么样?

  唐山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处处长 王路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是每一位律师应尽的法定责任和社会义务。应该说我市广大律师对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是比较高的,但是要长久保障律师的积极性,还需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强教育引导,进一步增强律师的社会责任感,从根本上提高律师参与法律援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及时足额发放办案补贴,为律师办案提供基本成本费用;三是及时商讨解决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律师会见、阅卷提供更多的便利,优化办案流程,切实提高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效率。

  唐山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王鹏程

  由于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就进行到这里。

  如果有记者需要采访或核实有关情况,请与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处联系,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

  谢谢大家!

关键词:唐山,刑事案件,辩护责任编辑:冯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