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路南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三名阻碍执行环安工作的违法行为人。史孟贤 摄
长城网唐山讯(史孟贤 记者邢丁)日前,唐山路南公安分局文北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三名阻碍执行环安工作的违法行为人,对违法行为人陈某、张某、王某依法行政拘留。
2018年12月20日,路南公安分局文北派出所接到报案称,路南区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市委区委的相关要求开展对文北街道燃煤污染整治行动过程中,遇到违法燃煤的三名流动商贩阻挠,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王某某受伤。接到警情后路南警方高度重视,立即精干警力对此案展开调查,民警到达现场后及时向双方当事人立即开展询问、取证等工作,随后民警将当事人依法传唤派出所进一步了解情况。
通过调查,民警了解到2018年12月20日上午11时左右,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王某某、马某某、尹某某一行三人,在自来水街与唐古路交叉口工作人员出示工作证件表明执法身份后,正常依法检查时,流动摊贩张某某、陈某、王某不配合工作,流动摊贩三人通过谩骂、挑衅、殴打等方式阻碍工作人员检查,致使执法人员无法正常执行职务、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王某某身体受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唐山市公安局路南分局依法对违法人员张某某行政拘留五日,对违法人员王某行政拘留五日,对违法人员陈某行政拘留七日。
路南警方提醒:要遵守法律规定,做知法、懂法、守法好市民,共同创造维护美好法治环境。对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正常执行职务、破坏法律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