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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曹妃甸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有奖征文活动启事

来源: 长城网  作者:闫航
2018-09-14 09: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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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树立中国曹妃甸区域绿色发展理念,形成曹妃甸人热爱自然、尊重自然、亲近自然的生态文明意识,全面促进曹妃甸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活动,改善人居环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现决定在曹妃甸区范围内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有奖征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

  二、参加对象

  全区广大市民(外地作家写曹妃甸的作品也可参评)

  三、主办单位及活动时间

  主办单位:曹妃甸区农林畜牧水产局、曹妃甸区创建森林城市办公室、曹妃甸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活动时间:2018年9月

  第一阶段:2018年9月6日至26日,曹妃甸区、各场(镇)及外域作者进行写作和电子邮箱投稿作品;

  第二阶段:2018年9月27日—28日,曹妃甸区组织专家进行作品评选;

  第三阶段:2018年9月29日,将优秀作品报送唐山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有关部门。

  四、征文要求

  (一)征文内容。征文以“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为主题,可写心中理想的森林城市、身边生态环境发生的变化、参与植树绿化感受、培育或保护森林资源典型、绿化或森林小故事等,也可写对曹妃甸的山水情怀。

  (二)征文体裁。体裁以散文、小说、诗歌及散文诗为主,题目自拟,字数在1000—2000字(诗歌以组诗形式报送,不超过100行)。

  (三)征文报送。本次征文不接受纸质投稿,在校学生投稿,由教师把关筛选后统一报送。作品严禁抄袭,文责自负。

  (四)注意事项。所有参赛作品投稿邮件主题须注明“森林征文”,正文中注明作品题目、字数、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电话等。对所有参赛作品,主办方有使用权,不另付稿费,在使用中尊重参赛者的署名权;作品涉及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负责。所有来稿作品一律不退稿。凡参与比赛作品被视为同意遵守征文规则,本大赛组委会有最终解释权。

  五、作品评选

  征文评选工作由曹妃甸区农林绿化部门和曹妃甸区文联等组织专家对参评稿件逐一评审,然后推选出一批优秀作品报送唐山。市级优秀作品还将在唐山林业网、唐山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网做专题集中展示,择优在《唐山劳动日报》《绿色时报》杂志选登。

  六、奖项设置

  本次征文设一等奖一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两名,奖金各800元;三等奖三名,奖金各600元;优秀奖:六名,奖金各100元,获奖作者均颁发获奖证书。

  七、稿件报送

  电子邮箱:549356098@qq.com

关键词:曹妃甸区,森林城市,征文责任编辑:张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