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唐山讯(丽艳 春利)7月6日上午10点,遵化市人民法院审判庭气氛严肃,座无虚席。遵化市监委成立以来查办的首批3起留置案件在这里公开宣判。来自全市重点职能单位、重点岗位以及镇村的200名党员干部现场旁听,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此前,遵化法院已对该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合议庭引导控辩双方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重要环节,对证据采纳、事实认定、量刑情节等事项进行质证、认证和辩论。主审法官对双方争议的焦点进行了细致地归纳和缜密的调查。
最终,被告人堡子店镇官庄村原党支部书记伯某某因犯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堡子店镇官庄村原村委会主任刘某某因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执行有期徒刑两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李某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让庭审现场“变身”警示课堂,是遵化市纪委监委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一个缩影。为持续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警示教育效果,这市注重用好身边的“活案例”,通过组织案件庭审旁听、编发警示手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等方式,持续深化政治性警示教育,以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为标尺,为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一体化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建设,有效巩固发展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