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上午,县法院与县妇联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瑞文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中院副处级审判员李凤艳、市妇联副主席郭姝婷应邀出席会议。
为深入贯彻中央依法治国的重要战略部署,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践行司法为民,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扎实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县人民法院、县妇女联合会决定,建立法院妇联联席会议制度,推进解决涉法涉诉妇女儿童权益重点问题。
会议宣读了《关于建立实施法院妇联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与会人员围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提出了许多建议和意见。
李凤艳、郭姝婷对我县推行法院、妇联联席会议制度提出指导意见:要通过联席会议制度积极维护广大妇女权益,帮助引导妇女依法解决自身遇到的问题,在维护妇女权益的实践中展示新形象;要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强化沟通,延伸维权服务触角,不断加大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力度。
董瑞文指出,建立县法院、县妇联联席会议制度,对进一步做好全县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要做好“联”的文章,不断提高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威慑力。要联系基层、联系实际、联系部门,形成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强大合力。二要下好“调”的功夫,不断扩大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影响力。要针对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整思路、调整方法、调处矛盾,不断拓宽思路、创新举措。三要搞好“助”的衔接,不断增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推动力。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伸出援手,通过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社会救助,搞好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的有效衔接,以强有力的工作维护好妇女儿童权益。
县法院主要负责人、各庭庭长,县妇联主要负责人、相关部室干部,各乡镇、栗乡街道妇联主席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