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促进古冶辖区河湖环境治理,近日,唐山市古冶区检察院与古冶区河长办联合区公安机关、习家套乡等单位组成工作组,对清水润城古冶工段一清障现场进行现场检查工作。
检查组到达现场后,发现紧邻河道有村民搭建房屋,在河道两侧靠近河堤区域,还有多处村民私自开荒的情况。上述情形不仅减损河道行洪能力、破坏河道生态环境,影响河道泄洪,突遇洪水还将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同时,检查组还发现该现场周围有3眼机井并未经过相关部门许可,属于非法取用地下水行为,该行为破坏了区域水资源生态平衡,对周围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安全产生了严重影响。检察机关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相关部门进行磋商,磋商中各单位达成共识,各责任单位将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发现有损公共利益的行为及时向检察机关移送相关线索,检察机关将对相关线索继续进行跟踪监督,保障监督质效。
今后,古冶区检察院将以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为契机,继续强化与河长办及其成员单位的联动协作、信息共享,实现重点工作协同推进、重点案件协同办理;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加强河道沿线管理和执法监督,强化问题整改,推进河道保护工作,共同做好警示宣传;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协助各职能单位履职尽责,共促河湖长制的长效落实,切实保护水生态环境,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李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