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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召开“深化税收改革 办好惠民实事 ”新闻发布会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冯喆
2021-11-03 14:3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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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冯喆 摄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11月3日讯(记者 冯喆)11月3日,唐山市召开“深化税收改革 办好惠民实事 ”新闻发布会,发布会全程如下。

  主持人:唐山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 孙伟光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本次发布会以“深化税收改革 办好惠民实事”为主题,分两部分向大家介绍,全市税务部门落实税收征管改革、推进精细服务以及持续提升纳税服务质效的有关情况。

  今天,我们高兴地邀请到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董虎艇,征收管理科科长薛宝印,纳税服务科科长卢永胜,法制科副科长朱维冬,就有关情况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董虎艇先生就我市税务部门落实税收征管改革、推进精细服务的基本情况进行发布。

  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董虎艇

  尊敬的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好!很高兴能和大家见面。首先,我代表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代表市局岳广建局长,对大家一直以来对全市税收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本次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深化税收改革 办好惠民实事”。现在,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税务部门深化税收改革,办好惠民实事的有关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在税收征管方面经历了三次大的变革。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旨在推进国税地税“合作”;2018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旨在实施国税地税“合并”;今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其中最明显的一个特征就是“合成”,具体讲,这种“合成”,一方面是执法、服务、监管的系统优化,另一方面是业务流程、制度规范、信息技术、数据要素、岗责体系的一体化融合升级。“合作”为“合并”打下了基础,“合并”为“合成”创造了条件。《意见》对深入推进“四精”即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为“十四五”时期税收工作确立了总体规划。

  《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服务理念贯穿执法、监管全过程。全市税务系统在推进改革过程中,深入落实《意见》和我省《实施方案》,抓住我省被确定为全国税务系统“精细服务”专项试点的机遇,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工作理念,聚焦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更好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合理需求,全力将税收征管改革打造为民心工程、暖心工程。

  为此,我们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围绕“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工作目标,全面构建线下服务、线上服务、定制服务、权益保护、支持保障五大体系,着力打造具有唐山特色的服务改革举措。当前,全市税务系统正在加速建设以智慧办税服务厅为主干,以智慧办税服务网点为延伸,覆盖全市的“1+1+N”智慧办税服务网络,也就是在全市每个县(市、区),普遍建设1个智慧办税服务厅、1个线上办税支持中心和N个智慧办税服务网点,以信息化手段推进网上办、自助办、就近办,最大限度实现纳税人少进厅、少跑路、少等候。

  主持人:唐山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 孙伟光

  请董虎艇先生就我市税务部门持续提升纳税服务质效的基本情况进行发布。

  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董虎艇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我们把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作为税务系统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把今年确定为“纳税服务质效提升年”,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在优化服务的过程中,我们坚持了把握“五度”、当好“五员”的做法:

  一是把握服务需求精度,当好联络员。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千名党员进万企、问需送暖促发展”活动,主动征求意见建议,主动解决涉税难题,主动争得理解支持。

  二是提升办税缴费速度,当好服务员。积极拓宽办税缴费渠道,打造方便快捷的就近办税缴费服务圈。目前有16个县(市、区)局建成了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10个县(市、区)局建起了基层办税服务室,平均等候时长由7.5分钟减少到4.2分钟,各项业务平均办税时长由12分钟缩减到7.2分钟。同时,全面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将财产和行为税10个税种的原有表单和数据项进行全面梳理整合,实现多税种“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办理纳税申报表单减少三分之二,数据项减少三分之一,极大地压减了纳税人办税次数和时间。

  三是加大咨询辅导力度,当好宣传员。用好办税服务厅这个“主阵地”,加强咨询辅导;用好纳税人学堂这个“主渠道”,深化课堂教学;用好主流媒体这个“主旋律”,加强税收宣传。通过全方位加强税收宣传和咨询辅导,为纳税人缴费人解疑释惑,提升税法遵从度。

  四是增强政策落实深度,当好执法员。我们把依法行政作为税收工作的生命线,努力为纳税人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通过深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确保纳税人充分享受减税降费政策红利。通过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制度,创新了执法方式,有效运用说服教育、提示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

  五是拓展纳税维权广度,当好监督员。聘请100名来自不同行业的法人代表、财务高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个体纳税人等担任“执法服务廉政监督员”,以社会监督倒逼服务优化和作风改进。畅通税务机关、涉税中介、纳税企业三方沟通机制,服务涉税中介健康发展,促进纳税企业依法纳税。

  尊敬的各位媒体朋友,深化税收改革,办好惠民实事,还有赖于大家对我们的帮助和支持。我们将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意见》落实,更好服务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在加快“三个努力建成”新征程中作出税务贡献。

  谢谢大家!

  主持人:唐山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 孙伟光

  感谢董虎艇先生的权威发布。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需要提问的记者朋友举手示意,并在叫到提问前通报所在媒体然后提问,谢谢!

  记者:《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中提出要实现“精细服务”,请问在落实精细服务方面,唐山市税务局有什么具体工作打算?

  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 卢永胜

  《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中提出:“到2023年,要基本建成‘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这是我们税务机关落实精细服务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河北省已经被确定为深化精细服务改革试点单位,省税务局围绕改革试点,将陆续推出多项重量级改革举措。现阶段我局重点在推进3个方面的措施,进一步便利纳税人缴费人,推进精细服务改革。一是围绕“线下服务”,我局正着力推进建设覆盖全市的“1+1+N”智慧办税服务网络。依据纳税人分布情况,科学设置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办税服务室和智慧微厅等智慧办税服务网点,方便纳税人网上办、自助办、就近办。二是围绕“线上服务”,我局正着力推进建设远程问办中心。集中处理纳税人线上业务,集中受理纳税人线上咨询,集中辅导、远程帮助纳税人线上办税。以便捷高效的征纳互动,推动纳税人缴费人,更多采取网上、掌上渠道办理相关业务。三是围绕“定制服务”,我局正着力推进税费政策的精准推送。依托税收大数据平台,全面细化纳税人特征、税费知识等标签,实现税费政策自动匹配和直达快享。利用各个监控系统,扫描申报后应享未享税收优惠的疑点信息,开展全面排查,逐条逐项核实疑点数据,辅导纳税人充分享受税收优惠。

  今年以来,唐山市税务局紧扣党史学习教育,以“优化执法服务•办好惠民实事”主题,连续第8年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办好“大力减税降费、推进智能办税、拓建服务网点、畅通涉税咨询、简化纳税申报、提速退税注销、便利社保缴费、推行电子发票、加强银税互动、实施首违不罚”十件惠民实事为切入点,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记者:今年3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我省也在8月份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请向大家介绍一下改革《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有哪些?

  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科长 薛宝印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已于8月初正式印发我省《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围绕深入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和智慧税务建设进行全面布局,结合河北实际确定了6大方面27类改革任务78项具体落实措施和3项保障举措,全面贯彻了中央要求,确保到2022年,在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上取得重要进展;到2023年,基本建成税务执法、税费服务、税务监管三大新体系;到2025年,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

  同时,立足我省作为“精细服务”改革试点单位,我们从纳税人缴费人最现实的利益出发,精心“打磨”便民利民惠民举措,既立足眼前妥善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又着眼长远,着力构建税费服务新体系,全力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为更好地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税收遵从度,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记者:税务部门推出了简并税费申报的公告,请问公告中财产行为税简并申报是强制要求还是可以选择不简并申报?如果选择简并申报,对于各个税种的完税证明是否有影响?

  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法制科副科长 朱维冬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9号),自2021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

  财产和行为税的合并申报是对原有表单和数据项的全面整合,减少了表单数量和数据项。6月1日后,原有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纳税申报表将停用,纳税人可以通过《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申报一个或多个财行税税种,并不要求必须一次将该征期涉及的全部税种申报完。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申报的,开具各个税种的完税证明不受影响。

  主持人:唐山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 孙伟光

  好,记者提问就到这里。

  如果有记者需要采访或核实有关情况,请与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

  由于时间关系,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

  谢谢大家!

关键词:责任编辑:冯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