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新华社发布消息,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意见》的出台为推进新时代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这一次《意见》的出台,是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面临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代的大局上,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基层治理创新实践,融合党在新时代的历史使命、工作方针、战略目标而历史性地提出来的,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可以说是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操作说明”。
学习《意见》需要全面掌握、深入分析。《意见》共分为3个板块7个部分,第一板块阐述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第二板块阐述了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点任务,进一步完善了党全面领导基层治理制度,加强了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健全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推进基层法治和德治建设提供方法并对加强基层智慧治理能力建设提出了要求。第三板块突出党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部署,阐述加强党对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领导的有关要求。《意见》对如何进行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展开了全面的指导,需要各级认真理解体会,尤其是镇村两级可以以此为指南,全面把握基层建设工作方向。
把握《意见》需要立足实际、创新理解。《意见》对各级党委政府提出了不同要求,也对基层需要做好的工作进行了部分罗列,比如推行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建立统一指挥的应急管理队伍,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发挥民委员会下设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作用,加强对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关爱照护,做好传染病、慢性病防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明确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办公、服务、活动、应急等功能面积标准,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盘活现有资源或新建等方式,支持建设完善基层阵地……,这些制度与要求,都重点强调了基层的综合性服务能力,尤其是发挥党领导下的自治作用,更好地发挥基层全面服务广大群众的能力。
落实《意见》需要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贯彻落实《意见》必须站在发展大局,从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抓起,朝着宜居宜业人民幸福的方向靠近。好村子要有好队伍带头,好队伍要有“领头羊”,这就要求必须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把有思想、有能力的人选进干部队伍里,同时加强培训与指导,让他们的思想始终走在前列,为村庄发展贡献智慧力量。比如阵地建设,要立足村庄具体实际,有没有资源的都有要想方设法把党群服务中心建起来,要做到“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比如网络、电脑、打印机现代化办公工具,桌椅板凳纸笔等办公用品,让群众感受到家门口办事的便利,做好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的周到细致服务。(程庄镇:罗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