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以产业兴旺为重点,生态宜居为关键,乡风文明为保障,治理有效为基础,生活富裕为根本,因地制宜力促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指出增强乡镇(街道)为民服务能力。乡镇要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任务,做好农业产业发展、人居环境建设及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服务等工作。
加强人居环境建设,实现乡村美丽宜居,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基层巩固提高为民服务能力,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顺应广大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和期盼,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各项重点任务,加快补短板、强弱项,为村容村貌“美颜”,提高为民服务能力,让产业兴旺再上台阶,生态宜居再升档次,乡风文明再树新貌,基层治理再提标准,生活富裕再升水平,让群众共享人居环境建设带来的丰硕成果。(马城镇:张悦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