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下午3时10分许,河北高速交警丰南大队辖区长深高速长春方向984公里唐曹互通出口处发生两车追尾事故,造成三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经调查,事故中前车驾驶员佟某驾驶冀B牌照小车,原定路线是在长深高速984公里唐曹互通口处驶出,因为开车走神错过了出口引道,一时侥幸突然降速向右变道,结果被右侧车道内后方陈某驾驶的辽A牌照小车追尾。撞击后,冀B牌照小车失控又与高速左侧护栏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冀B牌照小车驾驶员及车上两名乘客轻微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最终,民警依法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前车驾驶员佟某因“变更车道影响相关车道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后车驾驶员陈某无责任。
高速交警提示:高速公路行车应保持注意力集中,行车途中应仔细观察路面标志标牌,提前确认出口位置,避免走错;看到前方出口2公里标牌时,应做好变更车道准备;看到前方出口1公里标牌时,应保持在最右侧车道行驶;进入出口引道后应逐渐减速按限定时速行驶;变更车道时应注意观察后方交通情况保证安全,不得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错过出口的车辆应行驶到下一出口掉头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