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自己的银行卡出借给别人使用,帮助对方完成转账操作,就可以轻松获利,这样看似简单的“赚钱”方式,殊不知已经涉嫌违法犯罪。近日,唐山市公安局开平分局成功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2月11日,这局接高某某报案称,自己通过网络刷单被骗人民币5万余元。接报后,刑侦大队民警立即展开侦查,经大量取证,成功掌握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的犯罪证据。17日晚,民警在滦南县某小区将其一举擒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赵某某交待在今年2月中旬,他将自己名下3张银行卡以5000元的价格一次性出售给电信诈骗团伙,用于实施网络诈骗犯罪,涉案银行卡流水达5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所有的犯罪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开平警方提醒您:买卖、租借银行卡账户、电话卡涉嫌违法犯罪,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保护好个人信息,防止泄露;更不要被利益诱惑,将以自己名义开办的银行卡等各类卡证交给他人使用。(李鑫月 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