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遵化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挪用资金案,刑事拘留一人。
2022年2月,经侦大队接到辖区某商贸公司报案称,其业务员涉嫌挪用公司资金。接警后,经侦大队办案民警立即展开案件调查。经查,犯罪王某某在任遵化市某商贸有限公司业务员期间,自2021年1月至4月份,利用职务之便以收取公司货款不上交和预售货款的方式,共计挪用公司资金22.9万余元。被挪用的资金大多用于其个人还债及日常用度。2022年2月15日,刑侦大队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进行传唤,经审讯,王某某(男,36岁,遵化市人)对其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22.9万元资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已被遵化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