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滦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处一名酒驾男子,但该男子的妻子赵某在醉酒状态下,情绪激动,不断阻碍民警执法,最终赵某被警方依法处理。
11月27日14时许,该局榛子镇派出所接到执勤交警电话称:在榛子镇兴隆店子村北的公路上检查时,将饮酒驾车的张某某查获,但张某某妻子赵某言辞激烈并不断阻碍交警执行公务。接到电话后,该所组织警力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将涉嫌阻碍执行公务的赵某依法传唤至派出所。经询问,赵某对其因酒后情绪激动,阻碍交警执法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在民警的批评教育下,赵某对自己酒后失态的行为后悔不已。
目前,滦州警方依法对赵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