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滦州市警方多警种联动,及时制止了犯罪嫌疑人通过自残、自伤行为来逃避羁押的行为。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在今年4月份,滦州市公安局古马所破获一起手机盗窃案,犯罪嫌疑人沈某某被抓获归案,其同伙赵某某一直潜逃在外。经过民警摸排、走访,11月26日,犯罪嫌疑人赵某某被滦州警方成功抓获。经审讯,赵某某对自己涉嫌参与沈某某手机盗窃案,盗窃手机11部,涉案金额6000多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在审讯期间,赵某某以自己吞食铁丝等异物,需要就医为由,妄图逃避羁押。办案民警迅速将赵某某带往医院进行检查。经医院检查,发现赵某某腹中有长达9厘米的异物。
办案民警迅速将情况向滦州市局党委做了请示汇报。市局党委明确态度,一定要除恶务尽,坚决打击犯罪嫌疑人通过自残、自伤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不能让自残、自伤行为成为犯罪嫌疑人逃避羁押的“护身符”。在局领导协调下,公安局多部门联动,与当地医院的同配合,顺利将犯罪嫌疑人腹中异物取出。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已被刑事拘留,其涉嫌参与的手机盗窃案也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