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2020年尾矿库等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全市非煤矿山安全度汛,唐山市应急管理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唐山市2020年非煤矿山防汛度汛工作方案》,出台四项措施,对全市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精心安排部署。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防汛责任。全市非煤矿山防汛度汛工作,由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科室具体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措施推进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职能,督促县乡政府及尾矿库包库领导落实防汛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强化应急演练,严格应急值守。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督导非煤矿山企业完善汛期专项预案,配齐备足应急设备物资,认真组织开展救援演练,确保提升实战效果;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工作制度,加大巡查力度,确保遇到险情及时处置,将损失降到最低。
严格执法检查,认真整改落实。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执法人员和专家开展有针对性的汛期专项检查,加大位于地表河流、水库附近或易受山洪、泥石流威胁以及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山及尾矿库的检查力度和频次。建立隐患台账,跟踪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拒不执行停产指令的,予以高限处罚,并函告相关部门停止火工品和电力供应。
严格考核问责,推动工作落实。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企业,通过通报批评、约谈及媒体曝光等手段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汛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实施高限处罚,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相关县(市)区非煤矿山防汛度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纳入2020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予以考核减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