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九交通警察大队
唐山市丰润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关于开展“城市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月”行动的
通 告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建设,提升城市人居环境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唐山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交警九大队和区城管执法局将联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城市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整治重点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在主次干道临时停车,必须在指定停车场或统一规划的停车泊位内有序停放、顺向停放、按位停放,严禁压线、逆向停车,确保车辆首尾一致、排列整齐。
二、所有非机动车严禁占用机动车道行驶。沿街各单位及商户要按照“门前五包”要求,维护好门前交通秩序。门前停放非机动车,要在专用停车泊位内整齐有序摆放。
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严禁占用盲道、绿地,公交车(出租车)停车位停放车辆。
四、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严禁在划有黄色禁停线的主、次干道路段停放车辆。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道路上擅自设置、撤除、占用停车泊位;禁止在机动车停车泊位上设置障碍。
六、凡违反本通告规定违规停放车辆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移动抓拍、贴单、锁车、清障车拖移等方式进行处罚。
七、交警九大队和区城管执法局将联合新闻媒体,对非机动车(电动车、自行车)和行人,不遵守信号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本通告自2019年5月7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九交通警察大队
唐山市丰润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