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及其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中,丰南区委组织部主动承担牵头单位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问效施策,工作推进扎实有力、成效明显。
“两个重点”内容同步抓实。工作中坚持把握两个重点:一是“回头看”老问题,看2016年专项清理工作是否彻底,问题是否得到解决。2016年“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中,组织全区571名区管领导干部填报了本人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并进行全面核查。二是兜底清查和解决新问题,建章立制管长远。今年“回头看”工作中,明确了“三级责任体系”:区委组织部是“回头看”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工作的整体谋划部署、组织实施、协调联络、督导检查,负主要责任;要求区直机关、乡镇、街道、开发区党委(党组)履行管理干部职责,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区管干部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区行政审批局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业务配合单位,“一把手”对本单位核查的企业(商户)注册信息结果负责。
“四个步骤”清查不留死角。在查找新问题过程中,采取“报、审、查、督”四个步骤稳步推进,彻底摸清底数。“报”即个人填报,组织全区70家单位的950名区管干部如实填报《领导干部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报告表》。“审”即单位审核,要求“一把手”对本单位区管干部填报的个人及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信息进行审核,并在报告表上签字。“查”即全面核查,区委组织部对各单位填报的区管干部及亲属3222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了认真汇总,结合区行政审批局,对区管干部及亲属办企业情况进行专项核查;结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区管干部及亲属开办个体工商户情况进行专项核查。“督”即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建立信访举报台账,收集问题线索。结合2016年提醒情况,对新发现的33名亲属存在经商办企业行为但未违反相关规定的区管干部进行了书面提醒并签订承诺书,明确纪律要求。
“三查一示”机制巩固成果。针对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及其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的动态性特点,研究制定《关于预防和治理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探索建立“三查一示”预防机制,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考察干部“查”:在干部选任考察谈话环节,了解掌握考察对象本人及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民主生活会“查”:要求领导干部在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如实作出说明,主动接受监督。年终考核“查”:要求领导干部在年终考核述职述廉时,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如实作出说明,接受考核组和群众监督。“提示”:在区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商户)注册窗口发放《提示函》,在受理企业(商户)注册登记、信息变更等事项时,核实相关人员身份,区委组织部每年不定时随机抽查核实区管干部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