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绣峰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三十四次常务会议
3月13日上午,市长丁绣峰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三十四次常务会议。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刘建立,常务副市长胡国辉,副市长李忠娟、曹全民、李国忠、黄三平、李钦峰、孙虎,市政府党组成员王久宗、卢宏秋、王滨,市政府秘书长张会春出席会议。 市政协副主席张艳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和春军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原则通过了拟提交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唐山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唐山市2016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草案)的报告》,研究讨论了《唐山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唐山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考核办法》《唐山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管理标准》《调整和规范全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方案》《唐山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代理机构选择和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和2017年为群众办的实事,部署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指出,拟提交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三个报告,要结合全国“两会”、即将召开的市第十次党代会等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进行调改完善,认真总结过去工作,周密安排今后工作。要加强三个报告的衔接,确保表述一致、数据详实,保证报告的严肃性、权威性。 会议指出,为群众办好实事,是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具体行动,是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抓手。要回应关切,解决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提升满意度,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价工作成效的标准,真正将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会议指出,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周密部署各项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县(市、区)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发挥安监部门综合协调、督导检查作用,推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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