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违规客运驾驶人被纳入“黑名单”
据唐山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信息,我市道路客运驾驶人“黑名单”管理办法实施1个月来,全市共有5名道路客运驾驶人因不按规定落实“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强制落地休息制度”被纳入“黑名单”,并全部被相关客运企业解聘,且两年内不得在全市范围内继续驾驶道路客运车辆。 据了解, 7月23日,市交通运输局制定出台了《全市道路客运驾驶人“黑名单”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从适用范围、管理内容、管理措施、管理期限及实施机关等方面对驾驶人“黑名单”作出了具体规定,并对全市客运企业违规聘用或解聘被列管的驾驶人也提出严格要求。《管理办法》规定,驾驶人在驾驶道路客运车辆过程中,存在酒驾醉驾、超员超速、疲劳驾驶、违反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强制落地休息制度、不按照规定使用卫星定位行车安全信息设备等12种违反相关规定的驾驶行为,将被纳入驾驶人“黑名单”信息库。客运驾驶人“黑名单”管理期限为2年,自被纳入“黑名单”管理系统之日起计算。对被列入“黑名单”的客运驾驶人,自列管之日起,客运企业应予以解聘,不得在全市范围内继续驾驶道路客运车辆,交通运输部门将对其实施重点监管。对未解聘或聘用“黑名单”驾驶人的客运企业,交通运输部门将严肃追究相关企业责任,并在年度质量信誉考核时扣除相应分值。被纳入“黑名单”的客运驾驶人,纳入日期满2年的,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从客运驾驶人“黑名单”信息库删除。客运企业聘用“黑名单”信息库列管期满驾驶人的,应对其进行不少于12学时的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予以聘用。驾驶人“黑名单”信息管理制度的实行,督促客运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对驾驶人的聘用和管理,从源头上强化了客运安全管理。 |
关键词:交通,运输,客运 |
责任编辑:贺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