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12315调解 12.8万元购房款退回消费者
近日,唐山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调解了一起购房纠纷,房地产开发商按合同规定退回了消费者认购款12.8万元。 3月15日,市12315指挥中心接到央视3·15关于投诉某房地产开发商的转办单。消费者韩某于2013年8月底与某房地产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缴纳了12.8万元的认购款。后消费者因个人原因不想购买,并且同意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认购款2%的违约金,但是开发商不同意,强制让消费者继续购买房屋。经韩城工商分局调解,最终该房地产开发商按合同规定退回了认购款12.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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