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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支招打工者:签订劳动合同规避讨薪难

http://www.hebei.com.cn 2014-01-28 10:02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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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来务工人员小崔最近心里非常烦,因为他有两个月的工资一直被老板拖着不给,本来想春节回东北老家前将钱讨回来,可眼下他根本就找不到欠钱的老板。

  无奈中成了“讨薪难”一族

  小崔告诉记者,他在去年6月份经老乡介绍到丰润某私营工厂打工,当时也没有与该工厂签订合同,所有的工资待遇等都是口头承诺的。去年8月份,由于与工友发生了争执,小崔决定辞职离开,该工厂老板同意了他的辞职,并答应过几天就发给他六、七两个月的工资。可几天之后小崔来要工资,工厂老板以身上没有足够现金为由让小崔再等几天。从此以后,只要小崔去讨工资,工厂老板就会用各种理由拖延,最近干脆玩起了失踪。

  签订劳动合同非常重要

  像小崔这样的“讨薪难”现象可不可以有效规避?市冀华律师事务所郭建立律师告诉记者:“可以,但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郭律师说,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并不一定总是一致的,如果对方承认就没事儿了,如果不承认就要靠证据来支持。所以,如果没有书面合同,要想通过法律行使权利,就要花费大量精力去寻找证据。而每个打工者的工资数额又往往不会太大,考虑到时间、精力、诉讼成本等因素,大都自认倒霉了,由此可见,签订劳动合同是多么重要。

  “进退自如”打工方式当戒

  郭律师提醒,在劳动合同签订的问题上,有种现象值得注意,那就是,一些打工者由于维权意识淡薄,来到用人单位之后,往往是他们自己不愿意签订合同,因为在他们看来,签合同、摁手印就非常“拴人”、不自由,而不签合同就能保证自己“进退自如”,想干就干、想走就走,其中小崔就属于这类打工者。可殊不知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法律不是约束单方的,所以“进退自如”式的打工方式当戒。最后郭律师建议这类打工者,仅就拖欠工资而言,最好的办法就是想方设法让用工方打一张工资欠条,这样一来,即使当初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拿着欠条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键词:律师,支招,打工者,讨薪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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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环渤海新闻网
责任编辑:张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