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开通举报窗口 严禁公款买赠年货节礼
欢迎举报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 赠送年货节礼等违规违纪问题 2013年11月21日,中央纪委下发《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严禁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监督,对违纪行为快查快办,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 为落实《通知》要求,狠刹不正之风,本网开设“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专题,设置举报窗口,欢迎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对违反《通知》要求的行为进行如实举报。纪检监察机关将及时受理、严肃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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