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月活动
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 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月活动 按照省、市关于大力推进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要求,到年底前,我市各行政村都要完成农村环境“四清”(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清庭院)任务。为使我市农村环境“四清”工作取得全胜,让广大农民群众在干干净净的环境中迎接和欢度新年,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下发通知,决定12月份在全市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月活动。 通知要求,进一步治理农村环境卫生。各县(市)区要组织力量,狠抓六个整治重点:一是清理一些村庄及周边散落垃圾和卫生死角;二是清理进村道路两侧及树林内可视范围内的白色垃圾和生活垃圾;三是清理因秋收堆积的柴草和杂物;四是清理村内残垣断壁和违章建筑;五是继续治理农户庭院卫生;六是及时清理积雪,保证冬季降雪后村庄道路畅通和卫生整洁。通过全面治理,使所有农村环境卫生再上新台阶。 大力开展城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商户门店“门前三包”整治。各镇(乡)所在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沿街门店,要全面落实“门前三包”卫生责任制,加强管理和清扫,做到“五无”:即无生活垃圾和白色垃圾、无乱涂乱画、无牌匾私设、无车辆乱停、无店外经营。各单位门前要配置封闭式垃圾箱和果皮箱,防止垃圾存放暴露并及时清运。各镇(乡)要派专人,定期加强检查,依照规定,严格管理。 加强农村集贸市场卫生整治。各集贸市场主办单位要加强市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做到随脏随扫。市场内垃圾箱、清运车辆配备齐全,垃圾清运日产日清。在经营者中广泛推广垃圾袋装化和门前三包卫生责任制。要逐步实施市场内公共厕所旱改水工作,公厕卫生实行专人管理,各项卫生措施达到管理要求。 加强道路及河道(灌渠)两侧卫生整治。交通运输和水务部门要派专人进行检查,对国、省、县、镇(乡)道路及河道(灌渠)两侧存在的乱倒垃圾、乱堆杂物、私搭乱建等现象进行强有力整治。同时,还要对各收费站出入口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治理,使道路及河道(灌渠)两侧环境卫生达到整洁干净,提升农村道路和河道(灌渠)环境质量,树立美丽唐山新形象。 |
关键词:环境,整治,农村面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