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李冠橦 摄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宋建军)12月21日,唐山市召开2023年棚户区改造工作成果展示新闻发布会。发布会全程如下。
主持人:唐山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一级主任科员 常蕊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出席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本场发布会的主题是:2023年棚户区改造工作成果展示
唐山市住建局严格贯彻落实唐山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工作部署,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提质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连片成方、综合开发”的原则,着力拓展发展空间、提升城市形象、增进民生福祉。
今天,我们邀请到市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马海波先生,请他就市住建局2023年棚户区改造工作成果的有关情况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马海波先生进行发布。
唐山市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马海波
棚户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多年来,我市始终把推进棚户区改造作为拓展发展空间、提升城市形象、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抓手,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连片成方、综合开发”的原则,抢抓政策机遇期,强力推进改造进程,努力让棚户区居民共享城市发展红利,实现了从“有住的”到“住得好”的转变。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改造棚户区517个,建设安置房项目316个、34万套,60余万居民喜迁新居。今年,我市确定了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3560套、基本建成8865套的任务目标。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
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有:
一、明确目标责任。科学制定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合理确定工作目标,将任务分解到县(市、区)、落实到具体项目、明确到月份。市政府与各相关县(市、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对棚户区改造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实现任务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目标化。建立“人头对人头”工作机制,每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指定1名县级领导包联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间节点、推进措施,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加大项目推进力度。督导相关县(市、区)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实行“指挥部+专班”工作模式,建立“四个一线”工作机制,积极筹措资金,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市住建局严格落实“三督一促”措施,对进度滞后项目,通过“四查四看”方式,督促相关县(市、区)加快工作进度,确保项目按要求顺利实施,同时严把工程质量关,严守时间节点,确保工程正常推进。
三、多渠道帮助筹措资金。会同财政、发改等部门积极帮助县(市、区)解决资金难题。2023年,共成功申请棚改专项债券41.21亿元、政策性银行贷款6亿元、商业银行贷款6.8亿元;获得中央补助资金14221万元、省补助资金6792万元,为项目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
四、严格落实税费减免政策。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所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按相关标准的下限收费或给予减免收费。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精神,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电力、通信、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业对棚户区改造给予支持,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
主持人:唐山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一级主任科员 常蕊
感谢马海波先生的权威发布。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需要提问的记者朋友举手示意,并在叫到提问前,通报所在媒体机构,然后提问,谢谢!
记者:下一步,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还有哪些重要工作要做?
唐山市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马海波
棚户区改造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强,时间跨度大的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推动续建项目建成交付上,进一步督导调度全市在建棚户区改造项目,倒排工期,统筹推进,确保棚户区改造项目尽早交付使用,让棚户区居民早日搬入新居。
记者:棚户区改造工作中的“三督一促”指什么?
唐山市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马海波
对未开工项目,督征收、督手续、督进场,促尽早开工;对已开工项目,督融资、督进展、督管理,促正常施工;对年底交付项目,督质量、督工期、督验收,促尽快交付。
记者:请问在棚户区改造方面的税费减免政策有哪些?
唐山市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马海波
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已经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可以享受相关的税费优惠减免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中央和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免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地管理费、耕地开垦费、土地登记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水资源费。二是全国政府性基金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三是税收项目。免收或减免营业税(租金收入)、房产税(租金收入)、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印花税。四是电力、通信、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业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其中,供水、供气、供热、通信等相关企业,根据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情况,对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小区外的配套部分,在现有设施覆盖范围内的由企业出资配套建设并保证正常使用;小区内的配套部分,所涉及收费按普通住宅小区收费标准的70%收取,市、县政府可对相关企业给予补贴支持。供电部分,小区外的供电设施,由电力公司出资配套建设并保证正常使用;小区内的供电设施由开发建设单位自行建设,确需委托电力公司建设的,按照普通住宅小区的整体收费标准70%收取。除此之外,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小区内外相关设施建设不再缴纳其他费用。
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开平区的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由属地政府(管委会)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项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确认后,出具证明材料,项目单位持证明材料到相关部门(单位)办理相关税费减免手续。其他县(市、区)自行办理。
主持人:唐山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一级主任科员 常蕊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感谢嘉宾的发布和答问。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