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全市道路交通环境,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提升我市交通文明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迁安市公安交警大队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对以下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管并处罚。
1、 将加大对机动车右转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罚款50元、记3分)。
2、对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将采用各路口的高清感知(人脸识别)系统进行抓拍,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