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名男子因和一名保安发生纠纷,遂驾驶货车故意撞向该保安,致其死亡。案件发生后,该两名男子迅速逃离现场,滦州市公安局经循线追踪,成功将该二人缉拿归案。
1月8日,该局接到报警称:滦州市榛子镇一大货车撞人后逃跑。接警后,该局交警大队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民警经过现场调查发现,该案并不是普通的交通肇事案,而是大货车故意撞人逃跑后致人死亡。案件性质升级,该局刑侦大队迅速赶到案发现场。为尽快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民警沿着犯罪嫌疑人逃跑的方向进行追击。在唐山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循线追踪,滦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交警大队、油榨派出所合力将逃跑至滦州市油榨镇的犯罪嫌疑人宫某(男,27岁,吉林省人)、刘某(男,41岁,吉林省人)抓获归案。
经审讯,宫某、刘某交代:1月8日9时许,其二人轮流驾驶一辆重型货车沿102国道由唐山至秦皇岛方向运送货物,当途经榛子镇某钢厂附近时,需要在该钢厂门口调头,该钢厂保安朱某以厂门口禁止调头为由,拦停其二人驾驶的货车索要罚款。在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其二人为尽快离开,刘某同意宫某挂挡加油驶离现场,二人遂不顾受害人朱某阻拦,开车撞向朱某,致使该车车头部位将朱某撞倒,之后迅速逃离现场。
案发后,经120急救确认被撞人朱某当场死亡。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宫某依法被滦州警方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