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市公安交警支队发布多起较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安全出行提示,惨烈事故敲响警钟,各类交通违法必须杜绝。
8月17日,秦皇岛市青龙县,一辆违法搭载17名集体务农者的三轮汽车由村路进入省道左转弯时,与省道上的一辆直行大货车相撞,造成三轮汽车上5人死亡、13人受伤;8月2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一辆超载大货车(核载15.92吨,实载43.8吨)在路口左转弯时,与一辆直行超速行驶的小轿车相撞,造成小轿车上3人死亡;8月29日,河南省周口市,一辆直行大货车进入路口时,未让右方道路直行的公交车先行,两车相撞造成公交车上3人死亡、多名乘客受伤; 8月29日,江西省丰城市,一辆超载大货车(核载33吨,实载113.45吨)闯红灯与对向左转弯小客车相撞,大货车失控侧翻,车上沙土将小客车掩埋,造成车内6人死亡;9月4日,在229国道黑龙江省勃利县路段,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与一台违法搭载14名集体务工者的四轮拖拉机追尾相撞,造成两车15人死亡、1人受伤。
除近期外地发生的死伤事故外,我市在6月9日亦发生4人死亡的较大交通事故。当日17时30分许,228国道(新沿海)海港开发区段,张某洁驾驶小型轿车由西向东行驶时,与顺向前方徐某文驾驶的无牌电动三轮车追尾相撞,造成徐某文及电动三轮车上3名乘员当场死亡、另一人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上述道路交通事故,大都发生在国省道和乡村道路或两者的平交路口,涉事一方车辆几乎均为大货车,事故背后的祸首或超载超速、不按规定让行、不遵守交通信号,或车辆通过路口时不礼让、不减速。特别是小型货车、拖拉机、农用车非法载人,极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在海港开发区“6·9”事故中,张某洁驾驶小型轿车超速行驶(事发路段限速80公里,时速141公里)、未按照规定车道行驶、未保持安全距离。另一方徐某文持与准驾车型不符的驾驶证(准驾车型B2)驾驶轻便摩托车未按照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核载1人,实载4人)且驾乘4人均未戴头盔。
市交警支队提醒广大市民,时值秋季农忙时节,国省道、乡村道路上,各类农机、农用车、三轮车往来频繁。特别是到农场、种植园集体务工集中,提醒农民朋友切勿违法载人,以避免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而在城市各建筑工地,往来住地的务工者切勿乘坐超员面包车,面包车超员致使安全系数大为降低,同样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同时,随着禁渔期的结束,我市沿海区域海产品运输渐入高峰期,相关车辆切忌“三超一疲劳”。
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两节”期间驾车出行预计大幅增多,届时城市道路、高速公路等车流量骤增,提醒驾驶人守法驾驶、相互礼让。此外,秋季多阴雨、道路湿滑,行车要保持安全车速,遇路口先观察再通行,注意让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