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燕赵-砺剑铸盾2021”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迁安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确保辖区安全稳定。7月22日,迁安市公安局木厂口派出所查处四起运输危险化学品不配备押运人员案。
7月20日08时许,在迁安市木厂口镇某路口,木厂口派出所民警巡逻时当场查获四辆未配备危险化学品押运员的运输车辆。经查:唐山某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在明知四辆危化品运输车辆上无押运员、仅有一名驾驶员的情况下,仍安排驾驶员分别将9罐瓶装氧气、34罐瓶装氧气、36罐瓶装氧气、50罐瓶装乙炔气体运往某公司。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唐山某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整顿通知书,并作出罚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对唐山某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深刻的教育,使其认识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未配备押运员的严重性。(马宏艳 李佳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