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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公安局文明养犬专项治理行动初见成效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冯喆 赵昕
2021-05-13 16: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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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民警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查处。赵昕 摄

  长城网唐山讯(记者冯喆 通讯员赵昕)为进一步规范市民文明养犬行为,营造依法、依规、文明养犬的城区环境,自5月7日起,唐山市公安机关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文明养犬专项治理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

公安民警对犬只进行登记。赵昕 摄

  为把文明养犬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唐山市文明办文明养犬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会议精神,唐山市公安局层层动员部署,建立健全专项行动多渠道氛围营造、常态化督导检查、全区域专项治理工作机制,持续推动文明养犬专项治理行动走深走实。工作中,全市公安治安部门通过线上自媒体高频提示,线下沿街广告屏滚动展播、巡逻广播等形式开展政策宣传活动,扩大群众知晓度,营造文明养犬良好氛围。通过深入社区、乡镇、街道,对文明养犬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现场普及文明养犬常识,为群众讲解申请办理养犬证的流程和方法。截至目前,共出动警力12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5000余份,办理犬只登记27954只。

唐山市文明养犬管理办公室主任刘瑞岭开展督导检查。赵昕 摄

  在全面做好宣传的基础上,唐山市公安治安部门在市民遛犬高峰期,对所属辖区进行全面巡查,一经发现遛犬不拴绳、犬粪不自清、无证养犬、违规饲养禁养犬、犬吠扰民、犬只伤人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坚持批评教育与打击处理相结合的工作方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唐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截至目前,共对遛犬不栓绳、无证养犬等违法行为开具当场处罚决定书126份,批评教育整改各类不文明养犬行为750起,暂扣犬只78只。

唐山市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活动。赵昕 摄

  唐山市公安局提醒广大群众,从今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唐山市广大市民可以关注“唐山文明养犬”微信公众号,在线申请养犬登记证、犬牌。

关键词:唐山,公安,文明养犬责任编辑:冯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