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区检察院批捕全省首例 利用比特币挖矿机窃电案
5月21日,开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王金某、赵某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此案也是全省首例被批捕的利用比特币挖矿机窃电案件。 据了解,比特币是一种国际上流行的虚拟货币,因其能够购买现实生活中的物品具有等同人民币的价值而备受人们的追捧。随着比特币交易价格的迅速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通过购买比特币挖矿机挖掘比特币获取利益。也因为比特币挖矿的主要成本是高额的电费,一些人为获取不法利益打起了窃电的主意。这种窃电行为严重扰乱了电力管理秩序,给国家造成了重大电费损失,对正常的投资发展环境也造成了严重危害。 在开平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的非法窃电犯罪专项打击活动中,经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王金某于2017年12月份在开平北环路租了一个大院,筹集资金购买了110台比特币挖矿机,并将电源私自接到国网高压线上,采取窃电的方法挖掘比特币。后来犯罪嫌疑人赵某、周某、王春某、鞠某某、郑某先后将自己的比特币挖矿机放在大院交由王金某管理参与窃电。今年3月12日被开平区公安分局和供电部门联合查获。经物价部门认证王金某等人窃电数额价值达69000余元。此案提请逮捕后,开平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专案组,集中开展办案攻坚,办案人员对比特币挖矿机运行流程和相关电子数据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发现通过计算比特币挖矿机的上网时间能够确定比特币挖矿机的运行时间,再乘以单位耗电量,就能够得出每台比特币挖矿机的实际耗电量,经过价格认证后,作为认定窃电金额的证据,从而一举解决了长期困扰司法机关的窃电金额难以计算认定的瓶颈,也为今后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有益借鉴。 |
关键词:检察院,开平 |
责任编辑:张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