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公民道德建设基金奖励农村“文明家庭·好媳妇”
“我爱吃我‘老闺女’给我做的糖醋鱼,爱穿着我‘老闺女’给我买的衣服在老姐妹面前炫耀,她就是我的‘贴心小棉袄’……”在马古寺村文化广场,一位老婆婆正在向大伙夸赞她的儿媳妇。 “家和万事兴,能哄着让她老人家开心,就是我最大的快乐。”“老闺女”康秀梅笑着回应。 11月17日,在迁安市公民道德建设基金奖励暨赵店子镇马古寺村“文明家庭·好媳妇”表彰仪式上,经过村民推荐、党代会表决、村务公开栏内公示等层层环节推选出来的10名“好媳妇”受到了隆重表彰,为该镇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培树了一大批可学、可信、可亲近的群众典型,为全市的精神文明建设传送了满满的正能量。 “善行迁安”主题道德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已利用市公民道德建设基金奖助各类道德模范千余名,发放奖助金57万多元,全市已连续开展八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评出各类道德模范114人,11人入选“中国好人榜”,8人当选为“河北好人”,4人被评为河北省道德模范及提名奖,15人被评为唐山市级以上道德模范,百余件学雷锋事迹入选唐山市“月评学雷锋十佳”;近千名“迁安好人”在基层群众中脱颖而出,在全社会形成了关爱好人、争做好人的良好风尚。 “好媳妇”代表发言。图片来源:迁安市文明办 公民道德建设基金奖励“好媳妇”。图片来源:迁安市文明办 |
关键词:道德,文明家庭,文明城 |
责任编辑:金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