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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润区永济街派出所:严惩违反防疫政策行为

来源: 长城网  作者:
2022-03-23 19: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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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唐山地区疫情呈现多点散发态势,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但还是有一小部分人无视疫情防控规定,拒不执行防疫措施,破坏防疫大局。3月22日以来,唐山市丰润区永济街派出所对无视疫情防控规定、扰乱公共秩序的庞某、李某莲等12人进行教育训诫,为全区疫情防控保驾护航。

  3月22日,庞某(男,48岁,丰润人)在小区封控期间与工作人员发生口角并辱骂现场工作人员,引起现场人员围观聚集,扰乱公共秩序。该所民警立即将该男子口头传唤至派出所,进一步询问。综合庞某行为表现,值勤民警决定对其进行教育训诫,违法行为人庞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十分后悔,并保证在疫情期间一定配合防控工作人员开展检查工作。

  3月23日早8时许,辖区河北周庄子村李某莲(女,52岁,丰润人)因违反防疫相关规定,未办理保供营业手续在农贸市场内私自卖菜,被该所依法查处。该所民警将李某莲带回所内进行批评教育,并对其进行训诫。违法行为人李某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疫情管控期间,不应该为了个人私利,置他人生命健康安全于不顾,表示今后一定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再私自出门出摊卖货。

  同日8时许,在辖区丰润镇住宅楼居住的王某和王某文在做完核酸检测后未经小区封控人员允许,违反防疫相关规定,擅自离开封闭小区去路边挪车,被该所巡逻民警查获。按照相关防疫规定,该所对王某、王某文进行了训诫,要求其保证疫情期间服从管理,严守居家管控的各项规定。违法行为人王某(男,36岁,丰润人)、王某文(男,26岁,丰润人)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将坚决配合防控工作,绝不私自外出。

  除此之外,该所还依法对不配合疫情防控的一家超市予以关停,对8名群众口头训诫。

  警方提醒,当前正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主动配合核酸检测和疫情大数据流调,全力支持,齐心协力抗击疫情。对拒不配合防疫规定,妨碍防疫工作、阻碍执行公务、哄抬物价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惩处。

关键词:防疫,违反,派出所,训诫责任编辑:杨雨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