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后的全面开学季,也迎来唐山市丰南区教育局的招聘季,为保障在校学生合法权益,有效预防校园内教职员工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近日,丰南区人民检察院、丰南区教育局共同签署了《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办法(试行)》。
《办法》规定,丰南区人民检察院、区教育局共同建立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职员工(含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新招录、聘用或以劳务派遣、见习方式聘请的教学人员、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等在校园内工作的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机制。区人民检察院统一建立全区教职员工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系统,录入涉罪信息,向区教育局提供免费查询服务,并对查询结果应用情况进行跟踪、了解、监督。区教育局负责统筹、指导全区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对涉罪信息查询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依据查询结果,对有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建立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对有相关案件正在办理中的人员,做暂缓招录处理。此外,《办法》还规定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该《办法》的会签实施是丰南区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一项重要举措,截止2020年9月1日丰南区人民检察院已分四批为区教育局查询新入职教师260人,就业见习生288人。这一举措有效禁止了有性侵害犯罪前科人员进入教职员工队伍,给学生的校园生活提供了安全保障,有效助推了平安校园建设。
下一步丰南区人民检察院将和该区教育局紧密联系、各司其职,严格落实该《办法》的各项规定,共同为在校生守护安全的学习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