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滦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在“亮剑202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中,成功打掉一以“碰瓷”为手段实施敲诈勒索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破案20余起,涉案金额10万余元。
“亮剑202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滦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深入发动群众,广辟案件线索。办案民警在深入辖区入户走访时获悉,曾有多人被人以“碰瓷”的方式实施敲诈勒索。针对这一线索,该大队经前期秘密侦查,发现在滦南境内很可能存在一个以“碰瓷”为业的犯罪团伙。2020年5月10日,该大队按县局指示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对该案进行侦查。经缜密摸排,一个以郑某(男,39岁,滦南县人)为首的敲诈勒索犯罪团伙浮出水面。5月16日,该团伙成员的行踪全部被专案组民警掌握,抓捕时机成熟。5月17日凌晨,专案组民警兵分两路,分别在滦南、丰南将犯罪嫌疑人郑某、樊某(男,41岁,丰南区人)和孙某(男,32岁,丰南区人)成功抓获。
经连夜突审,3名犯罪嫌疑人如实交代了2018年以来,在滦南、丰南、曹妃甸、乐亭等地多次以“碰瓷”为手段,实施敲诈勒索20余起,非法谋利10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郑某、樊某、孙某三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李跃安 张怀平 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