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卫健委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2月8日0时至24时,唐山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4例。为了您的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现提醒同乘和同场地活动人员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请同乘和同场地活动人员第一时间主动与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联系,配合做好医学观察;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就近二级以上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同乘和同场地活动人员需立即按规定隔离观察,请佩戴口罩,避免与他人接触;同乘和同场地活动人员家人也需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3.同乘和同场地活动人员外出就医须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
现将新增4例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第24例:女(系第21例病例之妻、第22例病例之母),71岁,迁安市人。1月23日,由第22例病例自迁安市滨中小区接至迁安市蔡园镇小石岭村;24日至2月1日居家未外出;2日早由其亲属驾车自小石岭村送至滨中小区后居家隔离,并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2月6日到迁安市传染病院隔离观察治疗,2月8日确诊。
第25例:男(系第22例病例之子,长期与第24例病例生活),6岁,迁安市人。其轨迹与第24例病例基本一致,2月4日起出现发热、干咳症状。2月6日到迁安市传染病院隔离观察治疗,2月8日确诊。
第26例:男,64岁,迁西县人,系第17例病例密切接触者。1月24日,曾到本村邻居(第17例病例)家中串门;25日居家未外出;26日早骑车到渔户寨乡李家口村亲戚家串门后,返回擦都岭村;27日上午到本村外环个体超市购物;28日至2月5日居家未外出;6日被送至指定地点接受隔离观察。2月8日由救护车送至迁西县人民医院检查,当日确诊。
第27例:女,56岁,迁西县人,系第16、17例病例密切接触者。1月24日至2月4日,曾多次到擦都岭村亲戚朋友家串门,并与第16、17例患者有密切接触;6日被送至指定地点接受隔离观察。2月8日由救护车送至迁西县人民医院检查,当日确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