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获评河北省第一届文明县城
12月13号晚,第一届河北省文明城市、文明城区、文明县城名单新鲜出炉,我县成功获得首届河北省文明县城荣誉称号,位列全省第7位,较2016年初评第26位,上升19个位次。 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政委,县委副书记、县长任指挥长,下设办公室和10个工作组的创建指挥部,形成了县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线抓,分管领导齐上阵的创建氛围。县领导现场督导工作,现场查找问题,现场解决问题,以“事争一流、增比进位”的决心,坚决打赢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这场硬仗。党员干部共同努力,全县人民广泛参与,用实际行动改变着城市面貌,用实际行动播撒着文明的希望,有力开创了我县文明城市创建新局面。 新时代、新思想,新起点、新征程。荣膺首届河北省文明县城,标志着我县文明创建活动站到了新起点,进入了新阶段,踏上了新征程。希望全县上下要倍加珍惜、爱护文明创建成果,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携手共建,同心同德,久久为功,持续深入推进我县文明城创建工作,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打下坚实基础,为加快建设中等城市、魅力滦州,为新时代滦县争当全市县域经济发展排头兵、走在全省前列努力奋斗。 |
关键词: |
责任编辑:张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