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政府办向各乡镇人民政府、栗乡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县盐业市场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自2017年4月24日-2017年4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盐业市场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确保我县食盐安全,促进我县盐业健康发展。
通知指出,此次专项行动的执法检查重点对象为县内大型批发超市、商店仓储和销售的小包装盐;全县各类学校和企业食堂食品加工用盐;将工业用盐充作食用盐销售的单位和个人;无证擅自经营食盐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私自购进并将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作为食盐使用从事食品加工、餐饮服务业的经营者。
通知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农办、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卫计局、供销总社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督导、协调、调度工作。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相关部门要协调联动,相互配合,对食盐流通和销售等环节进行全方位监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食盐跨省经营和未按规定持证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涉盐违规行为,严格按照盐业管理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县内媒体,大力宣传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给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带来的危害。